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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文随笔

论”博弈”(二)
作者:进生  发布日期:2015-05-29 11:34:06  浏览次数:22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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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,让我把“博弈”(一)里提到的人物重新命名,以便在后续文章中提及时更方便些:第一次购房中的那位女东主,现在我称她为“阿里巴巴东主”;那次的“房屋中介”为:“阿里麾下中介”;我似的买房者:“寻梦者”。第二次购房中的胖子“约翰”,我称呼他为:“自由的约翰”,他的老板为:“聪明的老板”。

还是谈买房的事情。

"阿里巴巴东主"的房子,当时对我这个买主来说,真是个“梦想”:土地面积610平米,双砖大宅,四房,两大房都在16平米左右,还有厅,紧邻一个小学。离开车站不过500多米。所以,当时真希望能“梦想”成真。对于“阿里巴巴东主”来说,她的卖房子,是想搬到邻近的另一个市区去住,以便可以靠近她自己的女儿。她不想再多花额外的钱。问题是,她分不清她的考虑,哪些是不能掺和进她的“卖房”里来。聪明但聪敏过了头。那个中介,是个越裔小年轻,急于促成交易,他可以拿到中介费,却忘了他同时得兼顾到买房方面的利益,行有行规,有些事他不能介入也不能掺和进“中介”过程。如此一搞,浪费我两周加房屋检查的几百元,但确实换来了教训。

买过房子的朋友,都会有这个常识,只要你还没有“落定”,合同还没有签下、双方律师还没有相互交换法律文本,买卖间就依然存有变数。这还是说的正常情况。“聪明约翰”正是恪守了“正常情况”下的行内规则,才能从自己老板手里把这笔业务拿了过来(虽然那位过于谨慎的买方也痛失了一个机会,但天没有塌下来)。他的理直气壮,也同时彰显了“聪明约翰”所处团队的精神,雇用他的老板的正派, 他老板是“奉公守法”也守规矩。如果他老板一向有中国式样的狡辩,要你回到“是老板大还是公司条例大?”的问题上,认同这个问题是“不存在的,是伪命题”,而“聪明约翰”自认是那样氛围里讨要生活,那便没有勇气如此工作,而灵魂是在老板唯利是图、小鸡肚肠圈起来的“陷阱”里蠕动去了,我似的“寻梦者”就得别处去。是不是这个意思?我无意说:“你懂的”,也无兴趣去猜那样的“老板”生意会不会做大。但从“博弈”论的角度去判断,那“陷阱”就是“博弈”论里最简单的一种模式:“囚徒陷阱”,-----在我的这个例子里,背叛行内规则的老板只要他的“收益更大”,众人臣服之后,也能显现“合作”以便有眼前的最大利益,但天长地久之后,在“囚徒困境”中的“纳什均衡”必然显现:困境中角色之间必然最终走向彼此背叛;观察其在社会政治领域中的显现,虽然丰富多彩,怪象百出,但是“败象”。暂时、短期的“合作”是能有的“最优”结果,互相背叛是它的“均衡状态”,即是“次优”,也是“收益最小”的状态,却是长期困境下必然的结果。“囚徒困境”被视为人类合作失败的一种体现。

回到买房上来,有个“寻梦者”也遇到了这样一个“麾下的中介”。但一如花儿与花儿朵朵不同,名称一样,差别却不可抹杀。只能个案处理。

有一座大楼卖楼花,这个“寻梦者”看中了一个单元,三房两浴一车库加一个10立方米的储物空间。大楼高八层,选的五楼。价钱谈好了,定金付了。本来五个工作日后寻梦者该交10%的定金并签合同,但“麾下的中介”一会说律师有事要稍晚些,10%定金也可稍缓些,一会说律师其实正在度假,这样过了一个月还没有签下合同。事实真相是:该发展商正在同一潜在的来自政府的买家洽谈整个打包的买卖。弄清真相后,“寻梦者”决定退场。虽然“麾下的中介”出于好意,说:“不妨等等”,许多付了定金的买家都选择了“等待”。但这位“寻梦者”想,重新出发吧。这样,大概过了近一年,“寻梦者”看到该楼花又推出市场了,价钱也上涨了15%。选择等待的,也熬成了正果。这是后话了。

寻梦者耸耸肩,说:“天没有坍塌下来,我抓住了另一个机会,而且还真不该后悔。”他说,在号称“第二个达令港”的那地方买到了称心如意的;因为他没有不愿意在那种状态下等待。

在登录《论博弈(一)》时,或许是我操作不正确,附上的《Beautiful mind》一书的封面照片,像是没有成功。我的愿意附上照片,并不存“博弈”的意思,只是希望也想读读该书的朋友知道这本严肃的传记大致是什么样子。一如在西藏的寺庙里能看见政府送的五彩领袖像,如此鲜活能给点亲切感。那书很厚,里面字体很小,459页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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